| 中国羌族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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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羌族中国羌族的语言文化概况一、羌族概况(一)古羌简介有诗云:龙来氐羌黄河头,征程漫漫几个秋。迄今为止,我国境内发现的最古老而又是比较成熟的文字便是3000多年前殷商时代的代表文字——甲骨文。甲骨文中有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关于民族(或氏族、部落)称号的文字,即“羌”,是中国人类族号最早的记载。《说文8226;羊部》:“羌,西戎牧羊人也,从人从羊 ,羊亦声。”羌,属他称,即当时中原部落对西部(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西藏、四川)游牧民族的泛称。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氐羌族群绝不是一个单一的民族,他们有不同的语言、服饰、习俗等,唯一的共同点可能就只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方式。仰韶文化末期(约公元前3000年左右),黄河中游出现了炎、黄两大部落。炎帝姜姓,姜、羌本一字之分化,是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的不同表达,甲骨文中亦常互用。 姜、羌均像头戴羊角头饰之人,代表以羊为图腾的起源于我国西北的原始游牧部落。《晋语8226;国语》:“昔少典娶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炎帝属古羌族部落,部落众多。在后来的战争中,炎帝部落大部分与黄帝部落互相融合,成为华夏族(今汉族的先民)。另一部分则西行或南下,与当地土著居民融合,成为汉藏语系汉族、羌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的先民,如藏族、彝族、纳西族、白族、哈尼族、傈僳族、普米族、景颇族、拉祜族、基诺族等等。 约公元前2100年,善于治水的羌人大禹 继任部落联盟总首领。 禹为了天下子民的安生,告别家乡的大山,开始了漫漫治水之路。他专心治理水患,疏通了九河,战绩显赫,民间还有大禹王“三过家门而不入”的美传呢!大禹王后来破除了“禅让制”,传位于其子启,史称“夏启”。启即位后联合诸部落在阳城(今河南登封县治城镇)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正式的国家,历传500多年。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史称“秦始皇”)攻灭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统一了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开始了历时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秦始皇本生于羌人老故居甘肃天水,天水羌种是也(在今羌族聚居地茂县松坪沟仍有其祖始于秦始皇的说法)。秦的族属,经蒙文通教授考定为“秦之为戎,固不自疑” 。他建国后东迁陕西咸阳,并且颁布法令不准对西边的羌戎部落用兵。汉代,四川羌族建有牦牛、青衣羌国,地辖今西昌、甘孜、雅安、乐山一带,国都在宝兴县灵关镇。 西汉时西北地区的汉阳(天水)、金城(兰州)、安北地、陇西五郡羌族人口达259990户,1001802人 。西汉时羌人在山东、河北、河南、内蒙、山西、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西藏、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居住,人口多达1200多万,占全国人口1/4(当时全国人口为5995万) 。到了东晋十六国时期,西北氐羌人建立了成(成汉)、前秦、夏、后凉、后赵等国家,但都只是昙花一现,生命力不强,影响不大。公元881年(唐代末期),党项羌人拓拔思恭在夏州(今内蒙与陕西交界处的白城子)建立夏州政权,辖夏、绥、银、宥四州。夏国是以陕、甘、宁、青一带的党项羌族为主体,包括西北其他民族在内组建的国家。党项羌有细封氏、费听氏、往利氏、颇超氏、野利氏、米擒氏、拓拔氏八族,以拓拔氏最强,起群首领导作用。后因受吐蕃不断的侵犯和骚扰,向唐朝政府申请内迁于陕西、宁夏一带。公元1031年,第十一世太祖李得明逝世,其子李元昊继位,号夏景宗。 公元1032年,元昊改姓嵬名氏,自称“兀啐”(青天子),立国号为“大夏”(因在宋之西,宋称“西夏”),纪年为夏景宗显道元年。西夏疆域包括今甘肃大部、宁夏全部、陕西北部和青海、内蒙的部分地区,总共统辖32州,国都在兴庆府(今银川市)。公元1226年,蒙古人铁木真率兵亲自伐夏。次年,蒙古军猛烈攻占,尽破大夏国城邑,人民伤亡惨重。为避免人民更大的伤亡和损失,第二十一世末帝夏见屈降。蒙古诸将尊铁木真遗命,将夏见杀之,并毁大夏王陵。至此,大夏国立国346年,于公元1227年灭亡,其后裔在今阿坝州理县桃坪、甘孜州丹巴等地仍有分布。四川古为巴蜀国,夏代属梁州。 巴蜀出自氐羌, 蚕丛(故居蚕陵,在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叠溪镇,遗迹毁于1933年8月25日15时发生的叠溪大地震)称王。李白在《蜀道难》里吟咏:“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就在同一地域,古羌人还建有冉駹(发音与“Rrmea” 几无差别)国,乃今日30万羌人之故居地,统辖区域包括今四川阿坝之茂县、汶川、理县、黑水、松潘、九寨沟、马尔康、金川、小金、壤塘、阿坝、红原、若尔盖等县地。三国时(公元221年),疆域尚包括有今都江堰(古称都安县、齐基县、灌县)、彭县(古称白马县、兴乐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古称石泉县)、青川县(古称广武县)、平武县(古称刚底县)、甘肃文县(古称阴平县)。汉代羌都在今茂县凤仪镇。 此外,古羌之种还有姜氏戎、先零羌、烧当羌、钟羌(钟存羌)、勒姐羌、卑喃羌、当煎羌、千干羌、罕羌、且冻羌、虔人羌、牢姐羌、封养羌、乡姐羌、烧何羌、巩唐羌、当门真羌、全无种羌、黑水羌、卑禾羌、塞外羌、保塞羌、河曲羌、发羌、女若羌、西夜、蒲犁诸羌、阿钩羌、牦牛羌、参狼羌、青衣羌、白马羌、白兰羌、可兰羌、宕昌羌、邓至羌、汶山羌、党项羌、白狗羌、哥邻羌、南水羌、逋祖羌、弱水羌、悉董羌、咄霸羌、保霸羌、白草羌、黑虎羌、罗打鼓羌、杨羌、草坡羌、青片羌、四邻羌、临涂羌、涉题羌、左封羌、紫祖羌、林台羌、向人羌、葛延羌、维(威)州羌、蚕陵羌(昔卫羌)、茂州羌、望族羌、那鄂羌、千碉羌等100余种羌支,此不赘述。 (二)现代羌族现代羌族,主要聚居地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汶川、理县,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其余散居在阿坝州松潘、黑水、九寨沟等县,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绵阳市平武县,成都市都江堰地区,雅安地区,贵州省江口县、石阡县,甘肃南部、四川西南、云南部分地区,现有人口约306072万(据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今天的羌族正是古代羌支中保留羌族族称以及最传统文化的一支,与汉族、藏族、彝族、纳西族、白族、哈尼族、傈僳族、普米族、景颇族、拉祜族、基诺族等为兄弟民族,皆出自古羌。 现代羌族自称“日麦(四川话发音mei,入声)”、“麦”、“尔咩”、“尔玛”、“玛”,书面多用“日麦”与“尔玛”(如网络名人天仙妹妹就叫尔玛依娜),意为“本地人”、“人民”,“日”为发语词,无实意,“麦”或“玛”为实词,羌文写做“Rrmea”。羌族聚居区处于青藏高原的东部边缘,这里山脉重重,地势陡峭。境内有岷江、黑水河、杂谷脑河、青片河、白草河、湔江、清漪江,水流湍急,自然落差大,水利资源非常丰富,是修建水电站的理想之地。从天空望去,那富有特色的羌族石碉房、碉楼和梯级电站如明珠万斛般散落在羌山的怀抱里。羌区气候温差较大。初秋季节,当河谷地区紫罗兰盛开的时候,高山上却已有了皑皑白雪。全年平均气温为11℃,降雨量500毫米,无霜期180至220天,很适合农作物和树木的生长,它是川西北主要的产粮区和经济林木基地。 但部分地区水土保持不够,一到雨季偶有泥石流发生。 二、羌语文现状(一)羌语支语言情况羌语支语言是我国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内的一群语言。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从事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的一些学者为了解决羌语的支属问题,借助同语族有关亲属语言的平面比较后,初步提出在藏缅语族内设立一个羌语支。后来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以及被研究的语种的增多,80年代初,在一些文献和著作里正式提出了羌语支的说法。羌语支语言全部分布在我国境内,包括12种现行语言和一种文献语言。它们是,羌语、普米语、木雅(古称“弥药”)语、嘉绒语、尔龚语(道孚语)、扎语(扎坝、扎巴语)、却隅语、贵琼语(鱼通语)、尔苏语(栗苏语、多续语)、纳木依语、史兴语、拉乌戎语和西夏语(文献语言)。羌语支本身可以分为北支和南支,前者受藏语支的影响大,后者受彝语支的影响大。有些学者认为嘉绒语应属藏语支,还有些学者认为西夏语应属彝语支。羌语支语言有明显的共同特点:语音方面复辅音丰富,单辅音声母有小舌塞音和擦音,塞擦音有四套,元音有长短、卷舌、鼻化,但很少有松紧,韵尾大体已丢失,声调的作用不大;语法方面,人称代词有格,量词与数词结合为数量型,但不如彝语支丰富,动词有人称、数、体、态、式、趋向等语法范畴,用前后缀方式表达,各语言表示相同语法意义的前后缀有明显起源上的共同性,形容词没有级的范畴,结构助词比藏语支语言丰富;词汇方面,有较多的汉语借词和藏语借词,各语言之间的同源词一般在20%左右,最多达30%。 普米语分为南北两个方言区。南部方言分布在云南省兰坪县、维西县、永胜县、丽江县及宁蒗县新营盘乡以南地区;北部方言分布在宁蒗县新营盘以北地区、四川省木里、盐源和九龙等县。 木雅语通行于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使用者约有12000人,主要分布于康定、九龙、雅江县境内,分为东部、西部两个方言区。东部方言区的人自称“木勒,其语受汉语影响较大;西部方言区的人自称“木雅”,其语受藏语影响较大。嘉绒语通行于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是一种非常原始的语言,是汉藏语系的“活化石”,它保留了原始汉藏语的一些语音形式,例如复杂的复辅音和构词手段。嘉绒语对了解古汉语的语音和语法有重大的意义。尔龚语主要分布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道孚、新龙、炉霍等县部分地区。说这种语言的人自称“布”或“布巴”,藏语称之为“道坞格”,学术界取名为“尔龚语”,约有35000人。 道孚境内一共4个土语区,即鲜水乡土语区、上甲乡土语区、杀冲乡土语区、孔色乡土语区。扎语亦称扎坝、扎巴语。操这种语言的人自称“扎”或“扎巴”, 约有15000人,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雅江、康定、九龙4县境内。各地扎巴语在语音上差别较大,其土语区有待于进一步调查研究。贵琼语主要分布在康定县鱼通区的时济、舍联、前溪、麦崩等乡和金汤区的三和乡,人口约7000人。操这种语言的人自称“葛羌”,藏语称之为“恶通格”,学术界取名为“贵琼语”。尔苏语内部差别较大,分为东部、中部、西部3个方言区。操东部方言的居民自称“尔苏”或“鲁苏”。 操中部方言的居民自称“多续”。西部方言划分为呷尔土语(说这种语的人自称为“普”、“鲁日”或“普鲁日”)、里汝土语(操这种语言的人自称“里汝”)两个土语群。使用尔苏语的人口约有16100人 。纳木依语是我国四川省西南部的部分地区约有5000人使用的一种不同于藏语的语言。解放前使用这种语言的居民被泛称为“西番”,分布在冕宁、西昌、盐源一带的自称为“纳木依”,分布在木里、九龙一带的自称为“纳木兹”,二者之间未构成方言差别而是土语的差异。经初步比较研究,纳木依语与羌语支的语言最接近,特别是与尔苏、木雅、贵琼等语言相比较,同源词多,语法特点接近,许多语法范畴在起源上有很多共同性。史兴语又称“虚糜语”或“虚糜藏语”,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瓦厂区水洛乡部分村寨,使用者约 2000 人。史兴语是面临消失的语言,尚未得到众多学者的重视,目前只有孙宏开(1983)和黄布凡、仁增旺姆(1991)做过初步介绍。 (二)羌语情况羌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操这种语言的羌族居民自称“日麦(四川话发音mei,入声)”、“麦”、“尔咩”、“尔玛”、“玛”,这些都是同一名称在不同地区的语音变化,使用羌语的人口约有12万。羌语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汶川、理县、松潘、黑水,此外还有部分分布在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西北部和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经过调查研究证实,羌语可分为南北两大方言。两大方言分歧的主要特点是,南部方言大都有声调,声调有区别词义和形态的作用,北部方言没有声调,但有较为丰富的复辅音韵尾。两种方言的基本词汇是相同的,虽然这些词在读音上有些差异,但有严格的语音对应规律。北部方言的语法表现形式比较复杂,用形态手段来表达语法规律的情况比南部方言多。北部方言内部差别较小,南部方言内部差别较大。 北部方言区靠近藏区,使用藏语借词和反映牧区生活的词较多,南部方言区靠近汉区,使用汉语借词和反映农区生活的词较多,并且还可以有和汉语相同的语序出现在口语中。北部方言有镇平、曲谷、回龙、黑虎、渭门、维古、茨木林、麻窝、芦花等9种土语;南部方言有雁门、龙溪、绵篪、蒲溪、木卡、桃坪等6种土语。北部方言主要分布在茂县北部的赤不苏区、较场区、中部的沙坝区、黑虎乡、永和乡,黑水县的大部分地区,松潘县的镇江区、热务区,以及北川羌族自治县的部分地区。20世纪80年代,操北部方言的人口约有9万。其特点是,大多数地区有颤音,复辅音比较丰富,单元音都分长短、卷舌与不卷舌,有丰富的辅音韵尾、带辅音韵尾的韵母也比较多,有重音,没有声调,轻重音在构词、构形等方面都有区别意义的作用,在构词或构形中有许多语音变化现象,如辅音的弱化、换位、交替,元音的和谐、脱落、增加等。北部方言代词没有“格”的语法范畴,指示代词只能单独做句子成分,动词有人称、数、时间、态、体、式的语法范畴。南部方言主要分布在理县通化区、薛城区、汶川的威州区、绵篪区。20世纪80年代,操南部方言的人口约有33000人。 南部方言的特点是,没有颤音[r],大多数读作[dz]或[l],复辅音较少,北部方言的复辅音在南部方言中大都读成单辅音,有声调,起区别词义和形态的作用,没有重音。南部方言内部各地词汇差异较大,与北部方言相比,同源词所占比例少。现在,南部方言地区通用羌汉两种语言,在公路沿线,除了老年人、壮年人还能说羌语外,青少年中会讲羌语的越来越少。北部方言地区和偏僻山区,羌语还广泛使用。(三)羌文创制及推广1.羌族文字创制背景岷江、湔江上游地区羌族因与汉族人民的长期交往,他们很早就用汉文记事,通用汉文。早在远古的时期,古羌人就曾有过文字创造。一些古文字学者研究认为,发现于黄河流域上游地区刻画符号是中国文字的源头之一。这种刻画符号在西安半坡和临潼姜寨,以及青海柳弯、甘肃马厂等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中都有发现,并认为有些刻在后来的甲骨文和金文中还能找到,大体可以释读。 一些彝学专家认为,许多刻符均能用古彝文释读,它与古彝文有直接渊源关系,是一种以表音为特征的音节文字符号。中古羌人在寻找不受时空限制的交际手段中,在大夏王元昊的大力主张下还创造、使用过西夏文字。遗憾的是,现在鲜有学者能释读西夏文字。西夏文字是根据西夏语 ( 据许多专家研究论证,党项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 ) 的本质特点而创制的,自称“蕃文”或“蕃书”,属表意文字类型,总共有六千余字,分篆书、楷书、行书、草书几种字体,分单纯字和合成字两类,其中又以会意合成和音意合成字最多,占西夏文字总量的80% 左右。省形和省声现象比较普遍,极少象形字和指事字。西夏文字在不太长的时间里被制定出来,既是党项羌民族富于智慧的表现,同时也为大夏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开辟了新纪元。此后,西夏文书告示,一律用新文字书写。《西夏书事》卷十二载:“元昊既制蕃书,尊为国字,凡国中艺文浩牒尽易蕃书。 ”“并特设‘蕃学院’,以培养西夏文人才。”保存至今的西夏文文献不仅种类繁多,且内容十分丰富,有各种官私应用文书,有学术价值很高的法律、历史、文学、医学等方面的著作,有多种类型的字典、辞书,有一大批译自汉文的儒学经典和兵书要籍,有众多佛经等等,反映出西夏当时的文化事业已相当繁荣。但是根据“文字是语言的符号,是用来表述语言”的观点,汉文和西夏文都不能算作现代羌族的文字,因为它们皆不能表述现代羌民族所使用的语言。2.羌文的创制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从五十年代起,党和政府对羌族语言的调查研究就十分重视。1956年,中国科学院派出过民族语言第七工作队川北组,阿坝州成立了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室,对羌语进行过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阿坝州民族语言研究室还作过以羌语北部方言麻窝土语为基础和标准为羌语创制拼音文字的尝试。后来由于诸多原因停止了这一工作。 1978年以后,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及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许多羌族群众及干部再次提出创制羌文的要求。从羌族人民的实际愿望出发,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根据省政府的指示,于1984年派出语言研究室的科研人员,就羌语的分布、使用情况和羌族是否需要文字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1989年7月,省民委组建了“四川省羌族拼音文字方案创制领导小组”,下设创制办公室具体负责这一工作。创制办公室从羌族聚居的茂县、汶川、理县、松潘、北川抽调12名羌族专业干部组成了《羌族拼音文字方案》创制骨干队伍。小组成立后立即召开首次工作会议,对创制工作进行了规划和安排,并于1989年11月1日举办了为期5个月的首届“羌语言研究班”,完成了对12名骨干人员的专业研究培训。领导小组还聘请了孙宏开(民族语言学家,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黄布凡(民族语言学家,时任中央民族学院民语三系副教授)、瞿蔼堂(民族语言学家,时任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副教授)为顾问,指导帮助调查工作的开展。创制办公室首要的工作是确定标准音点。由于五十年代阿坝州民族语言研究室确定的羌语标准音北部方言麻窝土语使用者在划分民族成分时被划为藏族,因此,重新进行羌文创制工作必须首先确定新的标准音地区。 1990年1月,创制办公室一行11人深入茂县曲古、洼地、三龙等乡进行了更细致的调查,写出了《羌语标准音选点调查报告》,并在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了汇报,会议讨论后决定羌文的设计以茂县曲谷话(曲谷土语使用人数多,人口集中,通行面光广,羌语语音保存较完整,语音辐射面宽,能兼顾南北两大方言区)为标准音。1990年3月至6月,创制办公室8名同志分别在孙宏开、黄布凡两位教授的指导下,深入羌语标准音点进行更为详细的调查,弄清了羌语标准音点的语音、语法、构词等情况,为《方案》设计提供了可靠科学基础,并在中国人民大学语音实验室进行了语音实验。1990年7月,创制办公室人员和三位顾问集中在北京进行设计工作。设计从实际出发,以标准音点语音为依据,抓住羌语特点,立足易学易懂、使用方便的原则,使用26个拉丁字母,充分注意吸收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创制拼音文字案的成功经验,形成了《方案》的初步草案。在全国第五界民族语言学术研讨会(西昌)期间,创制办公室用书面或当面请教的方式向全国的民族语言学专家征求意见。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文字学家周有光、中国民族语言学会会长马学良教授、时任国家语委副主任王均教授等40多位专家教授充分肯定了方案的科学性、系统性、规律性,均认为“方案可行”,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了修改意见。根据专家学者们的意见和建议,创制办公室分别在西昌、成都等地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反复推敲、精心修改,最终在1990年9月形成了《方案》(草案)。随后,创制办公室在标准音点地区曲古乡进行了小范围试点。 参加学习的羌族农民考试平均成绩为81分(百分制)。试点的成功进一步证明了方案是可行的。1990年10月底,领导小组召开了会议,听取了创制办公室试点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在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修订工作。11月上旬,领导小组审定通过了《方案》(草案),紧接着又进行了更大范围的试点。1991年4月6日,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会议,最后审定通过了《羌族拼音文字方案》,并决定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在羌区推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1991年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经过反复研究,批准了《羌族拼音文字方案》,并按国务院(1991)32号文件规定的有关程序上报国家民委,同时指示省民委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实验推广试点工作。1993年3月,国家民委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召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四川省民族语言委员会等6个单位的17名语言文字专家召开了《羌族拼音文字方案》审查鉴定会,一致认为:“《羌族拼音文字方案》采用26个拉丁字母表示,汉语相同的音采用相同的字母表示,羌语特有的音采用双字母表示,设计合理,能够科学、系统地反映羌语特点,是一个好方案,在试点中得到了羌族各界的肯定,证明是可行的”,并同意在四川省羌族地区试用推广。3. 羌文推广工作1992年,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及省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同志召集省民委及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同志专门研究了羌族拼音文字的试行和推广问题,并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 省民委、省语委先后召开了三次羌文工作会议,进行更细致的研究和安排。省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强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中把羌文的试行和推行工作列为了四川省语文工作的重点,省民委、阿坝州、茂县、汶川、理县、松潘县各级党政都把羌文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省民委配备了羌文专业干部,并组建了四川省羌文工作组,编译了《羌汉词汇手册》、《简明羌汉词典》,编写了《羌文扫盲课本》、《羌文师资培训材料》以及与之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羌文读物数种,译编了小学语文、数学教材,组织进行了六期羌语文师资骨干培训,培训师资300余人。截止2000年,共有30多名羌文专业专科生和85名中专生分别在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威州民族师范学校毕业,成为羌文教师或其他工作者。四川省羌文工作组在羌语分布的茂县、汶川、理县、松潘县的30多个乡镇200多个村、组开展了羌文扫盲教学,有近2万人参加了扫盲学习,90%以上经过考试达到合格要求。此外,还在上述地区50多所中心小学和村小的130个教学班以及5所中学开展了羌汉双语教学试点,在校学习羌语文的学生达6000多名。三、现代羌族的民族文化(一)宗教文化羌族的宗教信仰还停留在多神崇拜的原始宗教信仰阶段,以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为主。此外,道教、佛教(汉传与藏传)、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在羌区均有影响,尤以藏传佛教最为显著。 自然崇拜主要表现为对白石的崇拜。在石碉楼和石碉房顶一般供奉着5块白石,象征天神、地神、山神、山神娘娘和树神。在自然界中,天、地、山、树与羌民的生产、生活至为密切,所以便成为崇拜对象。除此之外,羌民信仰的神灵还有火神、地界神、六畜神、门神、仓神、碉堡神等等。另外,羌族各村寨还有彼此不同的地方神。这些地方神又有正邪之分,对正神祈其保佑,对邪神则请“释比”作法驱除。羌族祖先崇拜主要表现在对本家族祖先、人类祖先、男性主宰神、女性主宰神的崇拜。本民族英雄和有功于民者,亦作为神来膜拜,如建筑神、战争指示神、石匠神、木匠神、龙山太子等。 另外,羌族地区还存在原始宗教的动物崇拜和图腾崇拜的遗风。如对羊、猴、龙的崇拜。羌族的祭祀仪式中以祭天神最为频繁,以祭山神最为隆重。每天早晨和黄昏,羌民都要在屋顶供奉天神的塔里燃烧柏树枝以表示崇敬。若遇年节或灾祸频繁,此举更甚。祭祀山神的活动通常在村寨附近山上的神林中进行。天神、山神皆以白石为代表,祭祀时间各地不同,一般在农历 、四月、十月,一年1-2次。正月是岁首,四月播种,十月牧收,所以都带着祈祷和还原的目的。 羌族的宗教仪式执行者羌语称作“释比”(Shpi)、“许”(Xu)等,是不脱离生产的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人,只限于男性担任,在羌族社会中有较高的地位。诸如祭山、还愿、治病、驱鬼、安神、除秽、招魂、肖灾,以及对死人的卜地、安葬和超度,婚嫁时的择期、敬神和祝福等活动均由其主持。释比的学习全靠口传心授,学徒须懂得经典、咒语,具备一定社会历史知识和经验,其法术包括预卜、送鬼、踩红锅、踩铧头,其法器有羊皮鼓、猴头、神杖、痛锣、令牌、骨卦等。解放前,释比在羌区尚存很多,他们掌握着本民族最传统的文化。解放后,由于受现代文化的冲击,从事释比的人越见稀少,释比文化在逐步走向消亡。(二)羌族文学1.民间文学羌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因此,流传于人民群众中的口头文学在羌族文学中占有重要的特殊地位。它主要是依靠人民群众世代口授和长期歌唱而传承的。羌族民间文学是羌族人民的集体创作,反映了羌族人民的历史、生活、习俗和思想感情,表现了羌族人民的审美观和艺术情趣,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 羌族民间文学内容丰富,题材广泛,体裁多样,浪漫主义或现实主义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兼有,还有独具特殊的史诗和民歌,等等,从而成为羌族人民集体创造的宝贵文化遗产。情歌。羌语称为“柔西”,是反映男女爱情生活的民间歌谣,有羌、汉两种语言的演唱形式。内容丰富多彩,有试探歌、赞美歌、求爱歌、定情歌、热恋歌、思念歌、盟誓歌、失恋歌等种类,反映了羌族男女青年从恋爱到结合的全过程。如《花儿纳吉》(大河流水小河哟清哟花儿纳吉,不知小河儿节有多哟深哟节节马儿舍;丢个石头试深哟浅哟花儿纳吉,唱个山歌儿节试妹哟心哟节节马儿舍。太阳出来喜盈哟盈哟花儿纳吉,叫声阿妹儿节仔细哟听哟节节马儿舍;要学松树万年哟青哟花儿纳吉,莫学花椒儿节黑了哟心哟节节马儿舍。)可以说是试探、求爱、定情、盟誓的总合。酒歌。 羌族民歌里特有的一类传统歌曲,有的地方叫“唱酒戏”、“唱酒曲子”,一直逢年过节或婚礼、生日喜庆之时演唱。主要形式有排坐引酒时的主客合唱或轮流对唱,多以羌语演唱。如《开坛酒歌》,由德高望重的寨老领唱,众人合唱或宾客齐唱。唱《开坛酒歌》必须按羌族传统礼仪排坐,围住咂酒坛子,由长者致祝酒辞后开唱。传统酒歌大多节奏缓慢,旋律优美,音域不宽。此外,情绪激昂之时,歌者还可以演唱部分与饮酒环境及宾客有关的民歌,前提是必须顾及饮者中每一个,尤其是辈分较高者,所唱之曲必须庄重、严肃,以尊重长者为前提。如无长辈,则可演唱一些幽默诙谐的曲调。最著名的酒歌有《西呀拉沙》、《哦纳依哟》。 此外,羌族还有时政歌(《卡普歌》)、喜庆歌(《羊角花儿四月开》)、丧祭歌(《永别歌》)、劳动歌(《江得里学》)、号子(《改土拉石号子》)、山歌(《薅草歌》)、新民歌(《宪法带着幸福来》)等歌曲。羌民族和其他历史悠久的民族一样,民间流传着许多史诗。提到羌族的民间文学,《羌戈大战》与《木姐珠与斗安珠》、《泽其格布》就不能不说。《羌戈大战》是其中最著名的一部。它叙述了羌族人民的祖先历尽艰难困苦,与魔兵战、与土著戈基人战,从西北迁居岷江上游的历史。《木姐珠与斗安珠》也是叙事长诗,记叙了一位人间的青年与仙女恋爱的故事。故事向我们展示了羌族古代社会人与神、神权与反神权复杂的斗争场面,表现了劳动人民对神权、天命的大胆挑战,真实地反映出羌族男女反抗封建包办婚姻的斗志,热情地歌颂了羌族人民的勤劳和智慧。从内容上讲,它称得上是一部优美的叙事长诗;从其社会效果和历史影响来看,它还具有浓厚的神话史诗色彩,对羌族族源、社会历史发展的研究都有较高的价值。 《泽其格布》对发动战争的泽其格布极力规劝、谴责,体现了羌族人民维护民族团结的传统美德,反映了羌民族热爱和平、反对非正义战争的呼声。除上述两部史诗外,羌族民间还有神话传说《洪水潮天》、《九顶山的来历》、《人的由来》(《雅呷确呷8226;丹巴协惹》)、《蒙格西送火》、《大地的形状为什么不同》、《白石神》(与《猎人海力布》情节很相似)、《粮食的来历和丢失》、《山沟和平坝的形成》等,寓言故事《小鸡报仇》、《荞子和麦子》等,人物传说《黑虎将军》、《打蟒英雄苏蟒达》、《阿巴格基》等,幻想故事《普格错降雨》、《咩咩格兜吉物》、《木巴奈何不得五兄弟》等,地方传说《萝卜寨的传说》、《禹背岭》等,动植物传说《豹子出世》、《若摆求婚》等,民间工艺传说《口弦的传说》、《羌笛的来历》等,风俗传说《尕尔补洞》、《羌族碉房为什么修三层》等,宗教传说《端公戏道士》、《释比成仙》等,民间降妖故事《牟和热》等,此外,羌族还有诸如《萨朗姐》、《玉花姑娘》、《木依和格基》、《“衍经足”和“眼睛足”》、《后悔的火鸡》等民间传说故事,表达了羌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爱情的向往与渴求,还有《龙坪事件》、《十个红军歼敌一个营》等革命战争传说。2. 现代文学羌族现代文学基本上是用汉字完成,主要是书面文学。从解放至尽,羌族现代文学反映了羌族地区的发展变化,在民族文学界有一定的地位。(三)音乐舞蹈羌族人民能歌善舞。屈原在《九歌》中对此有过记述:“羌声色兮娱人,观者心詹兮忘归。”《汶川县志》说,羌民“丧葬有丧葬曲,相互舞蹈,以示悲欢,盖古风尚存也。”羌族音乐原始古朴,属于我国民族调式,以五声、六声为主,也有七声调式音阶。 五声音阶的歌曲包括有以宫、商、角、徵、羽5个音作为调式主音(起讫音)的5种调式。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五声式音阶,如徵羽、变宫、商、清角,以及宫、商、角、清角、徵,但是很少使用。六声音阶在羌族民间歌曲中的应用比较广泛,在使用由徵、羽、宫、商角和徵、羽、宫、商、清角两种五声调式音阶的交替而形成的六声音阶歌曲中,角声与清角声不在一个乐句里或一个乐段里同时出现,并且只有以宫、商、徵、羽4声为调式主音(起讫音)的4种调式。民间歌曲中使用完整的七声调式音阶较少,一般都是通过以五声调式音阶或六声调式音阶进行交替及转调形成的七声,因而使用七声的歌曲仍具有五声调式色彩。羌族舞蹈的基本特点有,保留着原始乐舞粗犷、古朴的风格,大多是在民俗宗教祭祀活动中进行,舞者既通过舞蹈取悦祖先神灵,又得以自娱乐,以羊皮鼓、手铃等打击乐器伴奏,加深人民对神的崇拜和其神秘感;舞蹈动作的表现与歌词内容没有直接的联系,多数舞蹈是用歌来促使舞步的循环往复;同一乐句男领女合,动作完全重复,节奏的强弱起落同舞蹈齐奏起落结合巧妙协调。羌族舞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什么样的场合跳什么舞,均按功能和礼仪要求有一定的程序。羌族舞蹈按其形式和功能可以分为自娱乐性、祭祀性、礼仪性、集会性4种。“萨朗”有“唱起来,摇起来”的意思,此舞在羌区最为盛行和普及,是很古老的自娱性舞蹈。 “萨朗”音乐曲调欢快、流畅,节奏跳跃、明朗,歌词内容十分丰富。该舞可在室内外进行,男前女后,不限人数,围火塘或场院一圈,不封口,向逆时针边歌边舞。开始时,先男女轮唱一遍舞曲,然后共同起舞,速度由慢到快,跳到激烈时,领舞男子加快舞步,带头交换各种不同的舞蹈动作,或双腿交替重踏,或左右旋转,男女相互竞争,气氛逐渐热烈。舞至高潮时,男子叫声“吓喂”,女子应和“哟喂!”一曲就此结束,接着再变换新的舞曲和步伐。“席蹴步”在南部方言中有“办酒席时跳舞”的意思,是民间在丧葬、祭祀时举办酒席后进行的祭祀性舞蹈,没有固定的表演程序。此外还有反映丰收后喜庆心情的“瓦西切玛”、“江得里学”,赞美装饰物的“石奎余奎”。 “席蹴步”音乐曲调缓慢,节奏却很鲜明,曲式短小,反复重复。通常用徵、宫调式、五声音阶,一般在8度以内,以2/4拍居多。 “仁木那8226;耸瓦”,赤不苏方言,意为“宾客来临时表示尊敬和欢迎的舞蹈”,是羌族传统礼仪舞蹈,主要由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跳。如果寨子3年无人凶死,为示吉利,则要跳此舞庆祝。舞蹈一般出现在迎宾待客的礼仪活动开始、结束时。舞蹈时,男女数人面对宾客,呈八字形分开而站,双手小指扣住身边舞伴的腰带,齐唱表达了全寨人对宾客的尊敬和赞美节奏缓慢的民歌。“克什几8226;黑苏得”,意为“跳铠甲”舞时唱的歌,舞蹈俗称“铠甲舞”、“跳盔甲”,是为战死者、民族英雄或有威望的老年人举行隆重葬礼时,由身披牛皮制作的盔甲、头戴盔帽、手执兵器的男子跳的舞蹈,主要流行于茂县北部、黑水等比较边缘的山寨。此歌音调悲切,运用极不稳定的角调式,速度缓慢,表达一种悲愤、哀伤的情感。“莫恩纳沙”是羌族祭祀活动中,由释比跳的祭祀性舞蹈,也称“羊皮鼓舞”。该音乐无歌唱,只有羊皮鼓和响盘(铜铃)两种打击乐器作伴。 响盘声响清脆,和着羊皮鼓的鼓点节奏和舞蹈节奏的变换,敲击出不同的音响组合,增强了舞蹈的表现力。说到羌族的音乐,多声部不得不提。多声部又称和声或,是指两组以上的歌者各按本组所担任的声部演唱同一歌曲。羌族的多声部主要分布在松潘县的小姓羌族乡,黑水及茂县部分地区。1984年,松潘县文化馆郑三宝先生首次在小姓羌族乡采录了两首多声部羌族民歌,请四川省音乐家协会民歌专家任渝等人鉴定,得到了认同,并引起中国音乐界的关注。1986年,中央音乐学院樊祖荫教授一行专程到松潘县小姓羌族乡大耳边寨考察,进一步确定,从而否认了19世纪80年代一些音乐界人士认为中国没有多声部,多声部的故乡在欧洲的说法(后来证实大部分古羌后裔民族都保存有多声部民歌)。羌族多声部的唱法主要有“引”、“尼沙”、“娄”、“玛茨”等几种,唱法、意义根据具体的场景有所不同。羌族的乐器有羌笛、口弦、唢呐、脚盆鼓、羊皮鼓、锣、响盘、指铃、肩铃等。 此外羌族还有羌戏、端公戏、武士戏、花灯戏、马马灯、打围鼓等民间戏剧。(四)羌族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羌族教育不断发展。现初步形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结构层次完整的学校教育系统,各类社会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手段日趋现代化,构成了具有羌族特色的立体教育体系。解放后各地政府重视学前教育,幼儿园数量逐步增加,规模渐次扩大。不少幼儿园积极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使广大羌族幼儿在生动活泼的教学活动中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发展智力与非智力因素。如汶川威州幼儿园运用投影仪、录音机,通过看图说话和木偶表演,纠正羌族幼儿的方言土音,发展羌族幼儿的想象、思维能力和说普通话的能力,扩大羌族幼儿的见识,培养他们热爱家乡、热爱大自然的情感 。为稳步提高小学教育教育质量,各地政府就学校不仅注重充实、培训师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坚持德智体全面育人,还通过其他途径为发展羌族教育。例如,为保证羌民子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针对羌寨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办寄宿制和半寄宿制民族班。 具体措施有政府拨专项开办费,按月计发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费,部分学校配备较强师资,购置洗衣机、彩电等生活、娱乐设备,为寄宿生创造较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寄宿制和半寄宿制利于相对固定、集中地实施班级教学,便于教师根据需要随时给学生补课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羌族地区中学教育的提高主要是在建设好师资队伍,办好寄宿制民族中学(班)和认真执行教学计划的同时,还广泛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如茂县中学在积极开展电化教育和实验教学的基础上,80年代中期又创造条件建设微机房,逐年添置教学微机并培训专业师资,几年来先后在全部高中班、部分初中班开设微机课和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使约1400人次接受了微机教学 。由于羌区中学强调德智体全面育人,加之国家的大、中专招生政策适当倾斜,故而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大批羌族学生考入了大、中专院校。40多年来,羌区中等专(职)业教育迅速发展。至2005年,汶川、茂县、北川等地已有师范、农业、农机、财贸、职教等4所中专。这些学校不仅为羌区培养了大批具有中等专业技能和职业技术的人才,而且初步形成了门类较齐备、培养方式较灵活的专(职)业教育系统,走上了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主动为振兴民族经济服务的路子。 为加快四川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进程,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在汶川创建了阿坝师范专科学校。这是羌区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普通高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有近10个系和少数民族预科部及干部专修科,为羌、藏、彝等少数民族培养不少中学教师和党政干部。羌族人民自古注重社会教育,但旧中国由于民族歧视及汉族政府忽视,羌族的社会教育直到上个世纪40年代仍处于以口耳相传和观察模仿为主的原始状态。新中国成立后,羌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社会教育。各县不仅明确文化、文艺和影视等工作的分工,还把协助有关单位组织城乡文教活动,把发掘、搜集、整理羌、藏民族文化遗产和开展民族文艺创作等作为重要任务。各县既不断优化和繁荣传统的社会习俗教育、民族文艺教育和社会性体育等,还把群众卫生教育、成人扫盲教育和干部培训等逐步推向深入。各县政府还都兴建有图书馆、体育场和影剧院,不少乡镇和机关单位还组建了农友之家、职工俱乐部等,电视差转台、教育电视台也逐步新设和开通。 自1988年起,茂县、汶川、理县、北川四县还轮流举办庆羌年活动。这种综合性的社会活动包括羌族历史教育、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法美术摄影展览、羌区建设成就展览,以及经济、科技、文化和商品交流等等,融民族传统、风情习俗、艺体科技等内容为一体,是当代羌族社会教育的一种广泛增强民族团结、富有娱乐性和科学性的别具一格的新形式。(五)羌族习俗(六)羌族习惯法历史上,羌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交融与碰撞从未间断过。先秦时期,羌民族尚未成为中原政权的正式臣民,所以中原地区的国家制定法对他们的影响不大而羌族本民族政权的法制情况已难一一考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当时以游牧为生的各部落组织内部及部落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靠习惯法加以调整的。秦汉以降到南北朝时期,汉族统治者在羌族聚居区推行郡县制,史称“郡县治羌”,从而引起国家制定法与羌族习惯法的冲突,有的统治者主张在羌区强制推行“汉法”,一味抹杀羌民固有的习俗,从而引起了羌民的反抗;有的统治者主张“绥御羌胡”,力求在推行“汉法”的同时照顾当地的民情土俗,得到了羌民的拥护。这一时期的统治者处理国家制定法与习惯法关系的策略摸索,为唐宋时期在羌区施行“羁縻”政策打下了基础。到元明清初期,封建统治者又在羌区实行“土司”制度。不管是“羁縻”制还是“土司”制,都有顺应羌族民俗的一面,有利于羌民对国家法制的接受,从而使国家制定法与习惯法相互交融。 自清朝“改土归流”以来,中央政府在羌区相继推行抚夷、土屯制,里甲、团甲制和保甲制,统治者对羌族的控制越来越严,推行国家政策法令的措施愈来愈有力,国家制定法在羌民生活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习惯法在羌民生活中的作用有所减弱,但这并不意味着习惯法已被抛弃,而是形成了国家制定法与习惯法的双重调控的局面,二者并行不悖。一般地说,羌区重大的刑事案件往往依从国家法律处理,而民事纠纷、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其他社会关系则多受习惯法的支配。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充分尊重羌族地区的民族自治权,各级司法部门在执行国家统一法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并酌情处理羌族的习惯法。资料显示,羌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日渐减弱、交融不断加强,国家法制的地位巩固,权威节节提高。不过,从文化学的角度看,羌族习惯法所代表的羌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包括汉族文化的差异将会是长期曲折的。如现行法律禁止近亲结婚、禁止早婚,但在羌族地区,近亲结婚的现象远未禁绝,早婚亦时有发生,婚姻习惯法中的消极层面严重制约着羌族人口素质的提高。又如,一些民刑案件往往由宗族内部或宗族之间按“老规矩”处理,很少有诉诸法律以求保护的。凡此种种,既反映出羌族习惯法顽强的生命力,也说明其封闭落后的一面妨碍着国家法制的一体遵行,阻碍了羌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及羌族地区法治和文明的进步。 研究羌族习惯法固有其法文化学、法史学、法律人类学等方面的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然也有其不容忽视的实际意义。后者在于,遵照厉行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方略,在坚持共和国统一法律体系和保证国家司法统一的前提下,尊重羌民族自治权利,一方面帮助羌民放弃习惯法中的落后因素而自觉遵守国家法,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吸收习惯法的合理因素而将之纳入民族立法的范畴,并在法律实务工作中尊重其习惯法中不与国家法制冲突的有积极价值和中性功能的合理内容,从而使民族法制建设更加健康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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